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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界模范人物群英谱

1999-09-08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刘让贤,男,1940年生,汉族,中共党员,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东山乡什巴小学特级教师、校长。

刘让贤同志原籍天津,1959年到青藏高原,在土族山乡教育教学第一线,在艰苦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下从教三十九年,辛勤耕耘,创造性地工作,把青春和毕生的精力都献给了民族地区的基础教育事业。为了帮助土族学生增长见识、开阔视野,提高作文水平,他克服了土族山乡物质条件极度贫乏、信息闭塞的困难,坚持自办一份《土族红领巾》油印小报,并寄往全国21个省市的150多所学校。他指导学生的大量习作在《中国少年报》等少儿报刊上发表,其中多篇作文在全国和省、地、县小学生作文竞赛中获奖。80年代以来,他在学校组织开展了150多项创造性班队活动,其中有30多项在全国少先队活动比赛中获奖,其中7次夺得金杯,成为全国唯一的“七连冠”学校。他在不懈的探索和实践中,结合土乡的实际和教学特点,先后写出了20多篇论文,70多篇教育教学文章。他编写的两本书《创造性班队活动50例》和《大山的冬花》也先后出版。

刘让贤同志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青海省劳动模范、全省特级教师、全省十大杰出校长之一,1995年荣获“首届香港柏宁顿孺子牛金球奖”十大杰出奖,68次受到国家、省、地、县表彰。1997年教师节期间,中宣部、教育部、青海省委联合开展了刘让贤事迹宣传活动,组织中央各大新闻单位对刘让贤的先进事迹进行了集中宣传报道,在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

王思明,男,1946年生,汉族,中共党员,陕西省延安市延长县罗子山乡下西渠小学教师。

王思明同志所在的下西渠小学是一个典型的单班多级复式教学的自然村小学。任教30年来,他带领学生挖药材、育树苗、建果园,艰苦奋斗,不等不靠,大搞勤工俭学,累计产值达数十万元,三迁校址、四修校舍,由最初的两孔破窑洞,发展到现在的一座两层12间,340平方米的“小洋楼”。使下西渠的两代人享受了“三免一自给”的免费教育,即免除学杂费、书本费、文具费,办公费达到自给。从1970年开始,学校适龄儿童的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均实现了100%,比延安地区普及初等教育规划提前了15年。1992年,他开创小学复式教学课堂“五环节”和小学数学教学的“溯导法”,在陕西省和延安地区广泛交流。王思明的事迹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国内大型报纸上多次刊登。1994年,陕西省委、省政府,教育部、人事部先后作出向王思明同志学习的决定。以王思明为生活原型拍摄的四集电视剧《走出黄土地》在中央电视台、省电视台播出后,引起很大的社会反响。

王思明同志1994年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1995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

王选,男,1937年生,北京大学教授,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北京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北大方正研究院院长,国家文字信息处理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

1975年以来,由王选教授主持研制的“计算机激光照排系统”取得了重大成果,并在随后的成果产业化开发中获得巨大成功,使我国印刷业结束了铅与火,进入了光与电的时代。其研究成果1985年被评为中国十大科技成就之一,1995年被评为中国十大科技成就之首。1986年获第14届日内瓦国际发明奖和中国计算机应用展览一等奖。1987年和1995年两次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989年获首届中国专利金奖,1995年获何梁何利科学与技术进步奖,同年还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科学奖等。

王选教授先后于1984、1985、1986年三次被评为北京市劳动模范,1993年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1995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1998年,中宣部会同北京市对王选同志的事迹进行了集中宣传。

黄静华,女,1947年生,汉族,上海市南市区尚文中学高级教师。

黄静华同志在长达24年的教师生涯中,在肩负常人难以想象的生活重担的同时,对学生倾注了全部的爱心。她以微笑、激励、共鸣促使学生在成功的欢乐中充满信心地学习;她以宽容、谅解和期待来启发孩子的良知,对犯错误的学生,给予改正的勇气。1989年以来,她努力探索新时期的德育工作,创造了晨会系列化、班队活动系列化、社会实践系列化的德育工作“三线”系列化方法。在繁忙的课余,她撰写了几十万字的班主任笔记,《文汇报》、《解放日报》、《上海教育》、《中学教育》等报刊杂志先后作了介绍,受到了广泛的注目和好评。1996年,黄静华同志作为原国家教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的全国模范教师事迹报告团主要成员,其事迹在全国作了广泛宣传。

黄静华同志1989、1993年两次被评为上海市劳动模范,1993年10月被命名为上海市优秀教师标兵,1993年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1995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1998年当选为全国十大师德标兵。

斯霞,女,汉族,1910年12月出生于浙江诸暨,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特级教师。1927年毕业于杭州女子师范学校。先后任教于浙江省第五中学附属小学、嘉兴集贤小学、萧山湘湖师范学校、南京东区实验小学、中央大学实验学校小学部、中央大学附属小学、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1995年退休。现是教育部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委员,全国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理事。

斯霞老师从事小学教育工作几十年,小学的各门课她都教过,尤其对语文教学有钻研;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她热爱儿童,热爱教育事业,强调“在语言环境中识字”,“以语言训练为中心,把识字、阅读、写话结合起来”,积极倡导“字不离词,词不离句,句不离文”的随课文识字教学方法,并取得优异成效。出版有《迅速培养小学一年级学生读写能力的经验》(1960年)、《斯霞教育经验选编》(1978年)、《我的教学生涯》(1982年)、《斯霞教育文集》(1985年)等著作。

斯霞老师1960年、1978年两次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1979年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1990年获第五届宋庆龄“樟树奖”,1991年获“全国优秀教师世家”称号,全国人大第三、五、六、七届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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